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
关于2023年崇川区区级监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的公告
来源: 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:2023-09-22 17:23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,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,提高全区文物安全水平,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重大事故,确保文物安全,根据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〈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〉的决定》(文物督发〔2020〕39)的文件要求,现决定对2023年崇川区区级监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公告(见附件)。

各责任单位(人)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,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,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,强化源头治理,着力整治重大安全隐患,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,形成保护全区文物安全的合力。各文物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如有变动,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。

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

2023年918

附件一:区级监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信息.docx

附件二:区级监管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信息.docx

附件三:区级监管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信息.docx

附件四: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信息.docx

附件五:区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信息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