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
关于2023年崇川区区级监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,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,提高全区文物安全水平,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重大事故,确保文物安全,根据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〈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〉的决定》(文物督发〔2020〕39)的文件要求,现决定对2023年崇川区区级监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公告(见附件)。
各责任单位(人)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,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,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,强化源头治理,着力整治重大安全隐患,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,形成保护全区文物安全的合力。各文物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如有变动,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。
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
2023年9月18日
